最新动态
接受捐赠
四川省抗战历史文化研究会财务报销制度
为了加强研究会的财务管理工作,保证研究会正常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特制订研究会报销制度,希望报销人员和各地区涉及经费人员自觉遵守执行。
一、用款申请制度:
1、研究会资金使用实行先请示,相关领导批准以后才能领取开支的用款原则。
2、各地以及个人用款由会长同意,到财务部填写请款单(或现金借款单),由会长签字以后,出纳方可签发支票或支付现金。
二、物品购买报销制度:
1、购买物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,并由有关人员签收后交财务审核,会长签字后才能报销付款。
2、研究会固定资产购置制度:
3、购置固定资产须提出申请,经会长批准后才能购买,购回以后有关人员签收并及时签字报账。
三、出差人员报销制度:
1、研究会出差需要经过会长同意以后才能够外出。出差借款需要会长同意支款,出差回来半个月以内报销清账。
四、办公用品报销制度:
1、办公室制定出办公用品计划,经审批后按计划购买,取得发票按程序报销。
2、房租、水电等其他费用按照程序报销。
五、其他用款报销制度:
1、用款申请人在用款当月将单据交财务部门审核,经会长签字后报销,结清相关账物。
2、报销时要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,经财务审核,相关领导签字同意,会长签字后出纳支款。
四川省抗战历史文化研究会财务部
2017年2月制定